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於11月30日宣布,北京市出入境管理機關從明天起,將調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有效期。
據悉,這次調整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分別延長,取消原來的二次商務簽注,統一調整為有效期為15天一次和3個月、1年、3年多次四種簽注類型,每次在港澳地區停留不超過14天。
北京市還根據實際情況對居民赴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受理、審批標准等作了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