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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沈陽市皇姑區的李鋼先生近幾日一直為手中持有的一張50元殘幣的去處大傷腦筋。雖然這張殘幣只是局部破損且經粘貼後總體完整,但3天來無論是購物還是消費,李先生只要遞出去這50元,無一例外地都會遭遇『清退』。
屢屢碰壁後,在別人的提醒下,李先生決定將這張人見人嫌的殘幣送回『娘家』。可李先生怎麼也沒想到,11月27日這天,殘幣在跟隨他輾轉『訪問』了3家銀行的6個營業網點後,仍滯留在他手裡。
當天上午10點,李先生邁進了中國銀行沈陽市皇姑區支行崇山東路儲蓄所。在向營業員小姐禮貌地打過招呼之後,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請求:『同志,我這張50元殘幣是晚上打車付費時司機找的零,可再花時誰都不願要,麻煩你們鑒定一下,是否能夠兌換?』營業員沒起身,只是轉過頭來象征性地瞅了一眼,面無表情地回應了一句:『我們這兒不能給兌換,你可以到對面的支行去換。』
李先生穿過車流密集的馬路,推門走進了中國銀行沈陽市皇姑區支行。這一回,營業員的態度是熱情友好,但接過殘幣看了半天後說:『你這個錢最好到工商銀行去換。』李先生忙問為什麼?對方回答說,工商行比較權威,有具體殘缺標准,我們這兒沒有。
李先生決定叫叫真。11點30分左右,他又來到了中國建設銀行興北儲蓄所。營業員說:『我們這兒不能換,你另找一家。』李先生只得灰溜溜地退了出來。
轉身走過二三百米的街區,他又鑽進了中國建設銀行沈陽市皇姑支行龍江分理處。結果又一次讓他失望,但好心的營業員提醒他:對面的工商行就能換。
李先生乖乖地奔向第5家??中國工商銀行沈陽市皇姑支行新北陵儲蓄所。李先生徑直走到殘幣兌換窗口,營業員接過錢,仔細看了看,告訴他前往100米外的中國工商銀行北陵分理處去兌換,未做任何解釋。
李先生遵言上門,但這裡的殘幣兌換處卻無人在崗。問詢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李先生:現在是午休時間,你下午過一點再來。
終於找到肯收錢的了。下午一點半,李先生如約而至。櫃臺裡,幾個營業員正在點錢,其中一個女同志起身看了看錢,然後同一旁的另一個營業員簡短地交換了一下意見,就拿著錢走進櫃臺旁邊的另外一個格子間。大約兩三分鍾後,她出來說:『你這個錢要兌換,必須要有單位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為什麼換錢還要開證明?我這個錢不是假幣吧?』李先生問。
營業員沒作答,只說:『要換就得拿證明,咱們這兒就是這麼規定的。』
『好象沒聽說有這個規定?』李先生再問。營業員淡淡一笑:『你回去開證明。』
李先生氣憤地對記者說,為了這區區50元殘幣,我花了大半天時間前後跑了6家銀行,沒有一家說是假幣,可到頭來還要我開證明,證明什麼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2條明文規定:『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他們為什麼有令不行,互相推諉?攬存款時他們怎麼不互相舉薦別人呢?將來外資銀行進來後,還怎麼跟人去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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