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始成員方的資格
原1947關貿總快定的締約方,列入1994年關稅貿易總協定承諾減讓表的,列入對服務貿易總協定明確承擔義務的談判方。
2.加入
(1)資格:任何國家或擁有完全自主權的獨立關稅區,按其與世界貿易組織達成的條件,可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2)加入決定:由部長會議,通過2/3多數表決作出。
3.退出
任何成員方可以退出世界貿易組織。退出從遞交退出通知被總乾事接受6月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