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決策機構
采用合意決策的作法,即如果任何一個與會的成員方對擬通過的決議不正式提出反對,就算達成合意。
如通過合意未達成決定時,以投票決定。在部長會議和總理事會上,成員方均有一票投票權,除非另有規定,通常以多數票為准。
部長會議和總理事會擁有對世貿組織各項協議的解釋權,運用解釋作出的決定以成員方3/4的投票為准。
如要免除成員方義務,需部長會議以3/4的投票方式表決。
2.加入世貿組織的程序
第一階段,申請方政府向世貿組織提交備忘錄,論及與世貿組織協議有關的所有方面,這一備忘錄成為工作組審查加入申請的基礎。
第二階段,申請方政府與有興趣的成員政府進行雙邊談判以達成其在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方面的承諾。這一雙邊過程以及其它一些事項確立了申請人加入時給予世貿組織成員的具體利益。談判完成後,工作組起草加入的基本條件。
最後,工作組提出最終報告,其內容包括加入議定書草案以及由雙邊談判達成的承諾表,提交給總理事會或部長會議以備通過。如世貿組織成員的2/3多數投贊成票,申請方便可簽署議定書從而加入世貿組織。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