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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日前對該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交通運輸(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機電(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等12家省級公司正式決定實施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至此,福建已有16家國有公司完成授權經營改造,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量已佔全省省級國有資產總量的30%。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需要,逐步提高國有資本營運質量、效率和效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福建省委、省政府按照『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分工監督』的原則,決定分3年完成全省80%的省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改造,並將此作為全省國企改革和應對入世的一項戰略之舉。
所謂授權經營就是按照公司法和市場經濟規則,對以往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由政府一手包辦成長的國有公司進行有限責任制的改造。在授權范圍內,這些公司有一定的資產處置、投資決策、資產收益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的權利,並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據悉,此次授權經營的12家公司涉及輕紡、機電、建材、冶金、電子信息、煤炭、鋼鐵、汽車、商業、物資及石化等行業,全部為工業企業。這12家公司被授權經營後將根據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在短時間內建立以國有產權為紐帶的集團母子公司關系及運行機制,圍繞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積極開展國有資本權益管理和運營活動實行依法自主經營,照章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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