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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一兩年內,新加坡鱷魚、香港鱷魚將在中國大陸市場消失。』昨天,法國Lacoste公司總裁『鱷魚』(LACOSTE)先生面對中國市場那麼多條的『鱷魚』,表示了自己讓其他『鱷魚』消失的信心。
『就銷售量而言,我對中國市場寄予厚望,期望在2010年前成為Lacoste在全球最大的市場。但Lacoste也確實不得不反擊其他使用相當形似繡標的公司。』鱷魚先生說。
在服飾品牌中,『鱷魚』是響亮的牌子,但目前,僅南京市場上就發現各種的『鱷魚』服飾至少有40種,鱷魚圖案有的嘴朝外,有的嘴朝內,有的嘴張得很大,有的嘴張得較小,讓百姓納悶,到底有幾條『鱷魚』。據說,圖案上朝外張大嘴的是法國鱷魚,朝內張大嘴的是香港鱷魚和上海鱷魚,而張小嘴的鱷魚則多數來自浙江、廣東。
『我們所不能接受的是,目前中國市場上和Lacoste有相同商標繡樣的產品,如「香港鱷魚」Crocodile
Garment、「新加坡鱷魚」Crocodile International和「上海鱷魚」,十幾種商標存在,而且其中大部分公司所用的商標並沒有注冊。』LACOSTE先生表示:『將運用法律手段,解決「鱷魚紮堆兒」的問題。』他說,中國的入世和不久《商標法》的實施,將加快這一進程。
據了解,目前『法國鱷魚』已對『香港鱷魚』進行了法律訴訟。Lacoste公司在起訴書中稱,1933年其鱷魚商標誕生後,已在192個國家注冊。1980年『法國鱷魚』在中國注冊,但發現,從1995年至今,香港鱷魚恤公司等在北京銷售其侵權產品,即未經原告法國拉科斯特公司同意,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法國拉科斯特公司的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其他商品及包裝上極力仿冒原告的商標,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
昨天,據Lacoste公司的代理律師白剛告訴記者:『預計最終雙方將同當年在香港一樣,達成和解。』法國鱷魚在1980年5月1日與香港鱷魚締結和解協議。和解條款包括由鱷魚恤在香港代理LACOSTE產品。同時,亦不可在香港以外任何地區,注冊任何容易與LACOSTE混淆的商標,除非事先取得對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