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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屆董事會2001年第四次臨時會議於2001年11月19日召開,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二、聘任深圳大華天誠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公司2001年度審計工作;
三、關於續聘泰達律師事務所的議案;
四、關於用建設濱海金融服務區(一期)項目替代中環三津PRT項目的議案;
五、關於投資建設津濱高科技工業園(天大科技園二期)項目的議案;
六、關於出售山西華泰磁性材料廠資產的議案;
七、關於實施以持有天龍紙業債權參與天龍紙業債轉股的議案;
公司擁有天龍紙業27465.53萬元的合法債權,該部分債權轉為新公司股權後,公司將持有新公司約33%的股權。
八、關於津濱公司投資參股天津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投資6800萬元參股天津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九、關於對泰達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對泰達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增資2500萬元,增資後泰達科技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本將為45000萬股,公司佔該公司股份為5000萬股,仍佔其總股本的11.11%。
十、關於與天津環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相互經濟擔保的議案;
公司擬與天津環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擔保1.5億元,相互擔保期限為三年;
十一、定於2001年12月23日(星期日)上午十點召開2001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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