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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收費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小時,從12月1日起上海將啟用一套新的律師收費標准。
據了解,過去的律師服務收費辦法和標准是在80年代末制訂的。當時,律師服務經費主要靠財政撥款,收費僅作為一種經費補充,收費方式單一,標准過低。
根據新辦法規定,今後上海的律師服務收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分為計時收費和計件收費兩種方式,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並在委托合同中訂明收費條款或單獨訂立收費協議。如采取計時收費,則要說明估算的有效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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