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慶市日前通過了全面推進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實施意見,主要內容是取消糧食定購任務,放開糧食購銷價格和糧食市場。
取消糧食定購任務,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從2002年1月1日起,全市取消糧食定購任務,把糧食定購改為在政府指揮下,依照市場需求,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把農業生產經營自主權真正交給農民,放手讓農民按市場導向調整農業種植結構,發展市場適銷對路的優質糧油品種,努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放開糧食購銷價格。從2002年1月1日起,取消糧食定購價和保護價,糧食購銷價格由市場形成,隨行就市,實行優質優價。在市場糧價過低時,政府通過增加儲備和保護性收購,防止糧價過度下跌,以保護農民利益;在市場糧價過高時,政府通過拋售儲備糧調節市場供求,平抑市場糧價,保持糧食市場穩定,保護消費者利益。
放開糧食市場,實行經營主體多元化。鑒於糧食商品的特殊性,在放開糧食市場,實行經營主體多元化的同時,要切實加強市場管理,規范市場流通秩序,鼓勵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投資興辦糧食批發市場。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糧食的同時,也允許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多種所有制經營企業,經縣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糧食經營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收購和批發經營。
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步伐。國有糧食企業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徹底打破吃『大鍋飯』的經營機制,面向市場進行改革,有條件的企業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改制。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經濟實體。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