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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珠海市國企首批8名獨立董事成為該市第一批戰略改組、做優做大做強國企的獨立董事。
向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委派獨立董事,在全國,珠海是繼廣州之後的第二家。它標志著珠海市在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營運體系改革中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這8名獨立董事由珠海市委組織部推薦2名,社會公選6名。平均年齡37歲,分別來自行政單位、中介機構、合資企業等,大多為技術、經濟、財務、市場方面的專家,具有素質高,精通法律、財務管理及金融等專業知識的特點。
據悉,此次任命的8名獨立董事均由珠海市政府出資聘請。他們的報酬和辦公、差旅、公務用車等費用均由董管局負責籌集和發放,以保證獨立董事公正『獨立』的原則。在為期三年的聘期中,獨立董事將充分發揮他們在國有資產運營、保值增值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方面的職能和作用。獨立董事行使的特別職權有5項:提議權、建議權、發表獨立意見權、知情權、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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