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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新招商方式,擴大利用外資領域。加快金融、保險、旅游、運輸、諮詢等服務貿易領域招商引資,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積極探索向跨國公司出讓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擁有的國有企業股權)的新辦法,推動天津、市國有企業的跨國並購。加強對跨國公司的招商力度,建立專業化的招商聯絡機構,強化與世界500強企業及主要發達地區高層的交流與互訪。力爭在三年內,使在津投資的世界500強企業在目前近70家的基礎上再翻一番。搞好為跨國公司的配套服務,支持現有的三資企業增資擴產。建立國際中小企業孵化中心,發展現代工業物流管理,為中小企業投資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2、努力改善投資環境。按照國際港口大都市的標准,加快投資環境和國際標准接軌。強化對市外國投資服務中心監護全市投資環境的授權和責任,對損害全市投資環境的做法,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組織有關部門按照WTO的規則和中央改革部署,全面清理政策法規,簡化審批程序。制訂和公布全市統一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最終實現對外商的執法統一、稅費統一、審批統一。
3、加快濱海新區建設。爭取中央支持,把濱海新區作為我國北方率先和國際接軌的先行試驗區,賦予新區建立新型經濟體制的職責和政策權限,率先建立全面市場化的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的經濟運行模式。結合實施工業東移戰略,促進大型工業、現代物流、金融、商貿、信息企業進入新區,使資源向新區合理傾斜。東移企業應采取新的機制,使新區成長起一批新型機制的企業。加快港區一體化步伐,推動海陸空多式聯運體系發展,大力發展國際現代物流業,發揮雙向輻射作用,為中國北方與世界經濟接軌服務。
4、深化外經貿管理體制改革。按照公開、透明、公正的原則,改革外經貿管理體制,加快放開進出口和對外工程勞務經營權,爭取盡早實行等級制。建立按照國際慣例運作的外經貿管理服務中心,精簡審批程序,取消過時的審批規定,推動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市場化措施,公開發布配額許可證管理辦法、各項外經貿政策及審批程序。建立對企業投訴的服務制度,公布各級乾部處辦權限及時限。強化國際市場信息服務,為本市企業國際化經營提供國際市場渠道和信息。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改革外貿出口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推動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加快出口商品結構調整。深化國有外經貿企業改革,從產權機制改造入手,推動職工持股、社會招股、與其它類型的企業聯合重組等工作,加快建立現代企業機制。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和網上交易等現代貿易手段,積極促進各類外貿企業進入國際連鎖采購系統。(中國加入WTO天津對策課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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