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近段時間,筆者走訪了重慶川煤九處等國有建築施工企業,在與職工的交談中,得知大家對目前存在於建築業中的『掛戶承包』深惡痛絕。那麼什麼是『掛戶承包』呢?
『掛戶承包』是指『本不具備有關建築工程能力的企業、事業單位、集體組織和私人包工頭等,采取私借(與擁有資質、證照的企業領導私下交易,以給予一定的好處費為條件)、掛靠(從有承包權的企業手中轉包或分包)等手段和形式,以達到有權承攬各類建築工程之目的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這種行為的存在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嚴重損害了建築行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掛戶承包』損害正規軍的良好信譽
眾所周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建立在完善法制基礎上的競爭經濟,任何競爭都必須以公平、公正、公開、有序和守信為基本法則。而『掛戶承包』行為的存在顯然與此相悖。西南某省一眼下施工任務嚴重不足的企業基層管理乾部告訴筆者,他所在的企業就曾遭遇過這樣一件事:前些年,他們與十多家競爭對手同時參與一項3000多萬元的礦建前期工程招投標競爭,他們自始以職工隊伍強、經濟效益好和社會信譽高連闖資格審查、投標報價、評標打分等數關,被列入中標對象。但誰知正處評標定標階段,一條不幸的消息如雷灌耳般地傳到了負責該項工程的招投標辦公室,說他們以前收取項目管理費後『出讓』給私人包工頭施工的某工程因施工隊伍素質太低導致嚴重質量問題,現正在接受甲方整頓。就這樣,他們的投標隨之由勝轉敗,企業也因此留下難以挽回的遺憾,以至於幾年後的今天都還沒恢復過去那種良好的市場信譽。
『掛戶承包』侵佔國企職工的勞動權利
據相關統計記載:目前我國建築行業的從業人員已達3000多萬人,其中國有企業職工不足1/5,由過去的農村『泥水匠』改行而逐漸嶄露頭角的建築包工頭突破20萬之眾。在我國國有建築施工企業中,不少企業存在閑著自己的隊伍僱私人包工隊和農民工現象,在不少工程的施工第一線,農民工佔到了80%以上。對此,一建築集團下屬的項目管理人員直言不諱地向筆者透露:由於當前建築市場介入的『黑手』太多,一項工程通過『掛戶承包』和層層轉包剝皮後『含金量』(施工利潤)已所剩無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把自己的隊伍或工人減掉,使用正式工(合同制工人)所固有的各種費用誰也無法承擔。由此造成許多企業不得不采用保留部分工程技術骨乾後,痛下決心把自己的職工隊伍整體推向下崗。當筆者追問使用農民工或臨時工有哪些好處時,這位管理人員緘口不言。
『掛戶承包』助長不正之風滋生蔓延
經朋友引薦,筆者來到一西部基礎設施建設開發的鐵路工程現場,當問及幾名生產一線的班、隊長的工資收入狀況時,他們表露出一種想說又怕被炒『魷魚』的難言之隱。後在筆者再三承諾要為其保密後有的纔道出一二:據A隊長介紹,他們幾個施工隊所乾的工程都是經過層層轉包的,他們分包的一個標段,從合同和進度看收入不會太低,但除去未上賬的『點子費』(又稱『中介費』)後,就所剩無幾了。B班長告訴筆者,現在掛靠別人攬工程乾,通常都要以給付一定的費用為條件,如私借掛靠一級施工企業的資質和證照要支付工程造價總額的5%—8%、二級3%—6%、三級1%—3%的管理費或好處費給『出讓』的單位或個人,有時甚至還得在此基礎上支付『信息或中介』等類的關系費用。為印證諸如此類秘聞的真實性,筆者搜集了近百起涉及經濟問題的腐敗案例,發現其中牽涉建築工程的高達80多件。
同時據相關統計資料表明,在我國近年來查處的經濟案件中,涉及工程招投標的佔30%—40%,在少數地方佔到70%以上。
『掛戶承包』導致建築工程事故頻發
走訪中,一位近年來經歷過房屋建築、公路建設和隧道施工,被人們稱為『不怕事』的班長告訴筆者,現在的建築市場,雖然形式上國家出臺了《建築法》和《招標投標法》,但事實上由於受某些權威部門『插手乾預』、招標單位『曲線謀私』、中介人員『靠權斂財』等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影響,在一些地方或大工程項目施工中常出現這樣一種現象:『一級企業投標、二級企業進場、三級企業管理、包工頭負責施工』。結果是:公路鐵路、隧道橋梁、民用建築、高樓大廈地方保護『橕腰』、正規軍(具有一定資質和等級的企業或公司)『亮相』(參與投標)、包工頭『坐樁』(承包或分包)、農民工『進場』(從事工程建設)、工程質量『走樣』(由於技術水平低、素質跟不上,達不到規范要求,加之進貨渠道復雜、劣質材料混用、質量時常難保)、事故隱患叢生。據筆者查證,我國近年來發生的諸如四川德陽8層綜合樓倒塌事件、震驚全國的綦江彩虹橋垮塌事件、雲南昆祿公路路基沈陷以及九江『豆腐渣』工程等均存在『掛戶承包』現象。
重拳出擊上下聯動遏制『掛戶承包』
首先要加強法制宣傳,健全到位規章。要根據我國《建築法》和《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精神,在進一步加大宣傳普法力度、不斷增強全民和全員知法守法意識的同時,從有利於徹底清除建築市場存在的『掛戶承包』等非法交易入手,健全完善各種分門別類、層層到位的約束規章,為堵住各種非法行為築好防線。其次要強化主體責任,促成良性互動。要充分發揮涉及建築管理的城建、監察、土地、計委、工商、銀行、紀委、審計等部門的互助作用,截斷資金不到位工程進入建築市場的渠道,以此解決投資主體(國家機關)管理不到位留下的空白等問題。再次要實施打防並舉,嚴懲越軌行為。對諸如賄賂經營、非法牟利、以權謀私收取好處費,以『掛戶承包』、層層轉包、越級承攬工程等背離市場公開競爭,靠私招濫僱、偷工減料、以次充好賺昧心錢的行為,不認親疏、不論權勢,一律依法查辦並公開曝光。唯有如此,方能有效地確保我國建築市場朝著健康有序和規范的方向發展。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