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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按市場價出租住房如何來交稅?北京市地稅部門近日明確規定:將按出租收入分4檔征收,稅率在4%至7.3%之間。
北京市地稅局最新出臺的通知規定,在北京住房租賃市場上,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將按照綜合征收率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綜合征收率包括房產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同時,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應征收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個人所得稅也需一並繳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為4%;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房地產坐落在城八區的綜合征收率為7.3%,房地產坐落在郊區、縣城、鎮的綜合征收率為7.24%,房地產坐落在其他地區的綜合征收率為3.12%。
在此之前,北京市個人出租房屋,要分別交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稅種稅率都不相同,征收時要分別計算再合並。此次調整使計稅過程有所簡化,稅務人員方便操作,也使出租者更方便地計算自己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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