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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民政部獲悉,今年我國城市特困職工中將有大部分人進入最低保障的行列,屆時我國低保人群將由現在的600萬人增加到超過1000萬人。
在不久前召開的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捐助工作會議上,記者了解到,我國已初步形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框架,但由於保障投入不足,還有相當多生活困難的城市居民沒有得到補助。而此次擴大最低保障面的工作證明,國家將努力使符合條件的城市貧困人群盡快納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中來。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救濟處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次擴保對象的城市特困職工包括城市中在崗職工、下崗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因為目前在城市中最大的貧困群體一般來說就是城市特困職工家庭,所以今年的工作主要關注這部分人群。具體的辦法是,對這些特困職工家庭進行三項審核,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家庭財產狀況和就業狀況。』記者還了解到,由於各地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不同,各地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將不同。
據了解,中央財政將主要對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支持。由於北京、上海、廣東三個省市的低保范圍已經基本達到『應保盡保』,因此這次中央補助將不包括上述地區。
記者於近日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北京將再次提高最低工資標准以及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費標准。
最低工資標准從每小時不低於2.46元人民幣、每月不低於412元人民幣提高到每小時不低於2.6元、每月不低於435元。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費標准從每人每月296元提高到305元(含各種價格補貼,不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調整從2001年7月1日起執行,對已過月份的增加額今後將一並補齊。此外,調整標准還適用於各類事業單位。
同時,記者還了解到,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也再次上調,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80元增加到285元。新標准的執行起始日期定為今年7月1日,7月至10月仍按原標准領取救助金的低保對象將得到補發。
據悉, 北京市開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1996年7月1日,低保標准為家庭月人均收入170元,到目前為止已經調整過6次,累計投入救助資金38897.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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