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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3年、難度極大的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深圳公司破產案日前基本審結,債權受償率達15.1%。
據了解,該案是全國首宗『非銀行金融機構』系列破產案件之一,具有『大、多、難』的特點:廣東國投深圳公司規模巨大,注冊資金達人民幣2億元,涉及債權標的額高達人民幣32億元,下屬控股和參股企業達29家之多;涉及債權人150多家、債務人68家;需要安置的員工也較多。
為審理好此案,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有計劃、分階段地對此案開展工作。經過2年零10個月的努力,共完成211筆申報債權的確認工作,確認債權172筆,金額達人民幣30億元,下發財產權屬、債權債務爭議及執行的裁定132份,受到了眾多債權人的好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第一次債權分配,清償比例為5.48%,第二次債權分配比例可達9.62%,與第一次分配比例相加總計15.1%。
深圳中院的負責人表示,盡管廣東國投深圳公司的破產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法院還要繼續督促清算組進行執行分配方案、追收尚未回收的應收債權、變現尚未處理的資產、辦理資產變現後的過戶手續及追加分配等工作,並將一如既往地繼續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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