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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網通、中國吉通以及中國鐵通六大電信運營服務企業10月19日首次向社會公開發布電信服務質量公告,以接受全國用戶的監督,進一步改進電信服務。
這一舉措是信息產業部為加強電信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增加電信服務質量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作出的。
為便於廣大電信用戶及時了解電信服務狀況,並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促進電信服務質量不斷改善和提高,信息產業部要求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電信運營企業,在每半年向電信管理機構上報電信服務質量報告的同時,應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媒體上向社會公布規定的服務質量狀況。通報內容包括:公司簡介、公司半年來在服務工作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今後半年的服務承諾。主要服務指標包括:固定電話裝移機時限、障礙修復時限、網絡接通率、計費差錯率等;移動電話業務變更、復話時限、障礙修復時限、網絡接通率、無線信道擁塞率、通話中斷率、計費差錯率以及電話信息准確率、計費差錯率等。服務指標還包括無線尋呼、分組交換業務、租用電路、用戶諮詢投訴處理滿意率等。
信息產業部有關負責人士指出,從明年起,電信運營企業按規定向社會通報服務質量狀況將形成制度,即每年的1月下旬、7月下旬各向社會通報一次服務質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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