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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部長杜青林日前表示,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探索組織創新,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是增強產業化經營組織競爭力的重要環節。『十五』期間,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帶動農戶的面,將爭取平均每年提高3個百分點。
杜青林在山東濰坊召開的全國農業產業化工作會議上說,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不能采取過去『歸大堆』、『大呼隆』的辦法,而要以建立利益聯結機制為紐帶。聯結方式因發展階段和產業的特點而不同,應允許企業和農戶利益聯結方式的多樣化,無論哪種利益聯結方式,都要堅持農民和企業自願互利的原則,切不可強加乾預。對於目前廣泛采用的合同契約、訂單農業、合同加服務、股份合作、資產入股等利益聯結形式,要注意總結經驗,引導其向規范化的方向發展。有條件的,提倡發展緊密型的利益聯結方式。
據農業部對全國31個省(區、市)調查,1998年底,1650個縣(區、市)有產業化經營組織3.03萬個;到2000年底,2460多個縣(區、市)有產業化經營組織6.67萬個。與年1998年相比,平均每個產業化經營組織的固定資產規模增長28%,銷售收入增長26%。2000年,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共帶動農戶5900多萬戶,佔全國農村總戶數的25%,平均每戶增收900元。
作為提高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各種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的作用越來越受到各方關注。杜青林對此強調,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加強對農戶的產前、產中、產後的各項服務,在產業化經營中發揮橋梁紐帶和龍頭作用。同時,積極探索和支持以龍頭企業為主體、在自願互助基礎上建立的各種行業協會、商會等中介組織,在市場准入、信息諮詢、規范經營行為、價格協調、調解利益糾紛、行業損害調查等方面,維護和保障行業內企業和農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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