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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長劉淇在第五屆京港經濟合作研討洽談會上說,北京將在以下6個方面進一步加強京港經濟合作:
一是建立京港經濟合作與交流的協調機制和機構。定期召開京港合作高層協調會議,形成固定渠道,及時通報信息,發布重大項目,研究、協調兩地經貿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障礙,構建京港長期、穩定、全面、密切的合作關系。
二是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在北京設立專門免費受理窗口,推行一家受理,聯動審批,時限控制,責任追究的新型審批制度。依法盡快解決京港經濟合作中一些遺留問題。重點項目要有專人負責,打破常規,特事特辦,急事速辦。為包括港商在內的外商提供一流的投資環境。
三是擴大京港經濟合作領域。凡是國家允許開放的領域,都要盡快對香港投資者全面開放。對國家逐步放開的領域,要積極爭取對香港投資者開放的試點。圍繞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和北京籌辦2008年奧運會,擴大京港兩地在高新技術產業、城市基礎設施、環保產業、中介服務業、會展旅游業、商業、物流、奧運專利產品等領域的合作,拓展在金融保險和電信等領域的合作。
四是共同開發新的合作項目。加強兩地旅游促銷部門和旅行社方面的合作,攜手開發京港兩地旅游市場。鼓勵北京市民去香港旅游,今年年底力爭達到30萬人次,明年力爭達到35萬人次。
五是加大對香港資金的吸引力度,繼續把吸引香港資金作為吸引外資的重點。只要與內地企業合作投資在北京,將不受企業性質、隸屬關系、地域限制,都將被視同為本地企業,給予必要的扶持,如可以享受技改貼息,科技三項費用支持等政策。
六是加強京港兩地在人纔和人力資源開發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北京市外經貿、旅游管理部門和服務機構也要聘請香港的專業人士參與管理,同時派出管理人員去香港相關部門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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