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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全國對口支援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積極做好受援工作,西藏自治區政府決定在稅費減免、土地征用、施工電力、運輸保障和簡化辦事程序等方面,對對口援藏項目建設實行政策優惠。
1994年中央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全國15個對口支援省市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高度重視援藏工作,已建成62項『大慶工程』和576個援藏項目,涉及農牧林水、工業、市政、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廣播電視等領域。這些援藏項目大大增強了西藏的經濟實力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後勁。近年來,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2.9%。今年6月份,黨中央、國務院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進一步加強了對口支援力度,已經確定各省市對口支援建設項目70個、總投資10.6億元。
西藏自治區高度重視對口支援項目的建設,專門成立了對口支援建設項目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並頒發了《關於對口援藏項目建設若乾優惠政策的通知》。具體的優惠政策包括:對口援藏項目建設佔用耕地免征耕地佔用稅;援藏項目建設過程中,凡涉及地方收取的行政性收費全部免收。免收的費種主要有:土地出讓金地方所得部分、采礦權使用費及手續費、水資源費、工商管理費等。減征的費種主要有:定額測定費征收50%;工程監理費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最低標准計取。對資金來源有保證的對口援藏項目,商業銀行可根據項目的建設進度及時『墊貸』;對口援藏項目建設用地,只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免除一切行政性收費;電力部門要優先保證援建項目施工所需電力,免收供配電貼費和增容費;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主動地為對口援藏項目建設提供運力上的保障,高質量地做好運輸服務;進一步簡化對口援藏項目審批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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