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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了商用電開水器和液體加熱器的國家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在對廣東、江蘇、上海、山東、北京等5個省市的31家企業生產的39種產品進行的抽查中,合格26種,抽樣合格率為66.7%。
據了解,商用電開水器和液體加熱器是我國飲食加工和食品加工業的主導產品之一。國家有關標准要求產品不但在正常使用條件下要保證人和環境的安全,而且在設備發生故障或使用者發生誤操作等非正常工作條件下也要保證人和環境的安全。
抽查發現,一些產品接地措施不合格。接地裝置作為外殼帶電情況下的最後一道安全保護措施,如果出現質量事故將直接危及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此次抽查中發現有9家企業的產品沒有設置獨立的接地端子,有的接地端子沒有設置防松措施,這些均不符合標准要求。
抽查還發現,有些產品防水不合格。電開水器作為煮開水和加熱飲料的器具,應具有良好的防潮濕、防滲漏、防溢水的功能,以保證產品長期在潮濕環境中,甚至在管路發生滲漏、貯水箱發生溢水等特殊情況下,電氣絕緣不發生漏電、擊穿等故障,保護人身安全。此次抽查中,有6家企業的產品在進行試驗時,均發生電氣絕緣部位進水,經受不住電氣絕緣強度試驗,很容易引發安全事故。
此外,有些產品的標志和說明書不合格。標准規定使用說明書對用戶安裝、電源連接、維護使用、保養清洗等進行詳細說明,安裝時防泄漏電流和清洗時防水必須說明具體內容,以保證非專業人員使用時不會發生危險。此次抽查中有15家企業的產品標志使用的符號不正確,標識不規范、不完整;有的標在了可拆卸部件上;有的使用說明書內容不全,達不到指導用戶正確安裝使用,保證安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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