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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經貿委副主任蔣黔貴於10月19日在此間表示,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重點,為此中國將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的董事會建設,以更好地轉換經營機制,從根本上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蔣黔貴在第七次中法國企改革與農業問題研討會上做《中國國企改革與發展》的發言時作上述表示。
蔣黔貴說,中國正在全力推進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規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加強企業管理。在堅持先改制後上市的原則下,目前已經取消股票發行指標分配、行政推薦的制度,實行證券公司推薦、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證監會核准的辦法,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可以直接上市。
為保障現代企業制度的真正建立,蔣黔貴強調中國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董事會建設。
首先,為了克服國有股『一股獨大』、公司治理缺乏有效制衡的弊端,要在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盡快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為此,中國證監會已經頒布了《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非上市國有控股公司在董事會換屆時,也要加大不在經理層任職的外部董事的比重;有條件的公司,其外部董事的比重應該佔一半以上,以切實保護投資者和中小股東的權益。
其次,要建立董事會領導下的決策諮詢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常設或非常設機構,並以獨立董事、外部董事或專業人纔為主體進行運作,為董事會科學決策、公正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對單一股東的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現在正貫徹國務院頒布的《國有企業監事會條例》,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向企業派出監事會;為克服多元股東公司制企業內部人監督內部人、下級監督上級的體制缺陷,監事會中國有股東派出的代表半數以上要由不在該公司內部任職的外部人員擔任,任職的外部人員應該具備一定的財會知識等素質。
第四,是要逐步建立董事會選聘、市場化配置經理人員的機制,並優化考慮對其實施持有股權、股票期權等長期激勵措施,以克服內部人控制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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