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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0月18日發表公告,宣布該公司是雲南白藥唯一合法的生產企業,目前『雲南白藥散劑』、『雲南白藥膠囊』依然是國家中藥一級保護品種。
公告中說,1995年以前,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原雲南大理州制藥廠、雲南文山州制藥廠、雲南麗江地區制藥廠都分別擁有『雲南白藥』的批准文號,同時生產。1996年10月,這個公司為實施集團化發展戰略,對三個制藥廠實現了控股經營,並完成了對『雲南白藥』生產、質量及銷售的統一管理,整個集團都使用1995年衛生部頒發給該公司的批准文號和《中藥保護品種證書》進行生產銷售。
雲南省衛生廳已於1997年發文暫停大理、文山、麗江三個子公司關於『雲南白藥』的批准文號,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曾於2000年8月14日書面報告雲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取消三個子公司的批准文號。另外,自1999年以來,三個子公司已經先後分別停止交納中藥品種保護年費,其中大理子公司『雲南白藥』的中藥保護已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1年9月27日通告提前終止。此後,文山、麗江子公司的中藥保護也將被陸續終止。公司認為,這種安排有利於實現對『雲南白藥』生產及銷售的集中管理,有利於『雲南白藥』的質量保障,有利於對制售假藥行為的制止和打擊,有利於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司當天表示,『雲南白藥』國家中藥一級保護品種地位不動搖,三個子公司批准文號的保護已無意義。目前『雲南白藥散劑』、『雲南白藥膠囊』仍然是國家中藥一級保護品種,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雲南白藥』唯一合法的生產企業,保護期從1995年至2015年,共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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