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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將推動我國經濟金融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這給處於對外開放前沿的我市經濟金融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我國北方的金融中心,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加入WTO對天津銀行業帶來的挑戰
中國加入WTO後,銀行業對外開放的主要內容是:加入WTO後,立即允許外資銀行經營所有國外客戶的外匯業務;1年後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中國客戶的外匯業務,允許開辦合資銀行;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國內企業開辦人民幣批發業務;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具有完全的市場准入,並可開辦人民幣零售業務,同時享受國民待遇。
加入WTO會對我國銀行業產生衝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市場轉移,主要是優質客戶在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之間相互轉移,客戶整體結構發生變化,外資銀行在銀行服務市場中的份額擴大。下崗和人纔流失並存,為應對挑戰,中資銀行必須加大改革力度,減員增效已是必然,再加上外資銀行的優厚待遇,中資銀行機構優秀人纔向外資銀行機構流動,同時新加入銀行業的優秀人纔也將主要流向外資銀行機構。資金流動將發生重大變化。外資銀行進入國內市場業務,國內貨幣資金以本市形式流入外資銀行,本、外幣的兌換將更加頻繁、便利。法規滯後,中資銀行的主要業務還限於傳統的存貸業務,新的業務領域纔剛剛涉及到,不熟悉、不廣泛。中資金融機構服務還跟不上來,技術也不如外資銀行那麼發達。金融機構仍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中、外金融機構平等競爭的法律環境還不健全。對中央銀行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金融監管的方式、方法還存在某些缺陷,監管的水平、效果及監管的透明度還不夠高。以上幾個方面對有效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二、中外資銀行競爭力的對比
加入WTO之後,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外資銀行數量增加,特別是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後,中國銀行業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與外資銀行相比,中資銀行尤其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許多方面處於劣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體制上的劣勢。外資銀行是市場化運作,產權制度明確,內部控制嚴格,用人制度、工資制度靈活,業務操作幾乎很少有來自非市場因素的乾擾,完全以利潤為其經營目標,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中資商業銀行在產權制度,內部控制,用人制度及工資制度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在貸款規模、投向、結構以及時限控制等方面都受到較為嚴格的限制或存在著阻力,從而使其競爭能力大受影響。
2.經驗和創新上的劣勢。進入中國的外資銀行大多為老牌跨國銀行,其豐富的經驗優勢體現在每一項銀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上,而且不斷調整競爭策略和競爭手段來保持這一優勢,同時外資銀行還通過金融工具的創新來保持其對市場的競爭力,而中資商業銀行在這方面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
3.服務功能和業務品種上的劣勢。外資商業銀行經營的中間業務種類繁多,其中間業務的范圍涵括:傳統的銀行業務、信托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共同基金業務和保險業務。他們既可從事貨幣市場業務,也可以從事票據貼現及資本市場業務。從中間業務的收入看,國際上人的跨國銀行中間收入佔其業務總收入的50%左右,而中資銀行僅佔7-10%。
4.資金實力和贏利能力上的劣勢。從整體上來看,兩者還不屬於同一級別的競爭對手,若以國際通行、且最能反映銀行業務綜合實力的資產回報率來分析,中國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產回報率不足0.2%,而西方全球性大銀行的這一比率為2.2%左右,高出中資銀行綜合實力的10倍。
5.制度環境因素使外資銀行對中資金融機構的衝擊加劇。我國目前法律和稅制還有待於進一步健全,各項制度也急需配套,金融管理政策方面還存在著一些缺陷,致使外資銀行在稅收和業務方面享受的優惠遠遠超過中資商業銀行。例如,在稅收方面,外資銀行的綜合稅賦水平遠遠低於中資商業銀行。從業務方面來看,外資銀行可以從事外幣投資業務,而中資商業銀行剛剛放開,開展投資業務不熟悉又缺乏人纔。
6.國際業務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在中資銀行中除中國銀行以外,大多海外網點少,國際結算往往通過總行代理,環節多,速度慢,效率較低,資金在途時間長,加大了客戶的匯率風險。而在華的外資銀行大多是跨國銀行,其業務網絡遍布全球,擁有先進的通訊設備和國際電子網絡以及豐富的國際業務經驗,使通匯快捷、方便、安全,具有絕對領先優勢。
7、社會負擔沈重。中資商業銀行肩負著眾多社會功能,職工的生老病死等等統大包大攬。中資商業銀行擁有龐大的員工隊伍,盡管為國家減輕了就業的壓力,如此沈重的包袱,導致成本支出巨大、效率低下。而外資銀行幾乎不承擔任何社負擔,這是中資銀行望塵莫及的。
8、歷史包袱沈重。中資銀行特別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由於歷史和體制的原因以及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致使不良貸款佔比高,贏利水平低,資本充足率低下。這種狀況直接影響著中資商業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和競爭能力。
當然,中資銀行也擁有一些競爭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中資銀行尤其是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有國家信譽的支持,可以長期獲得比較穩定的低成本資金。二是中資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每家都有龐大的分支機構體系,外資銀行無法比擬。三是中資商業銀行了解國內金融市場,熟悉客戶,具有在本土經營的豐富經驗。在掌握中國國情、文化背景和客戶情況等方面外資銀行不可能在短期內完成,甚至需要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
總之,從整體來看,加入WTO後,我市銀行競爭將會更加激烈,中、外資銀行將會在競爭中互相促進,共同發展。機遇和挑戰並存,關鍵看我們的觀念、思路、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新形勢的要求。
三、創建中國北方金融中心應采取得的措施
按照中央對天津市『國際化港口大都市和中國北方經濟中心』的定位,我們金融工作的目標應該是努力把天津市建成中國北方金融中心。成分發揮金融的輻射功能,做到資金流與物流的協調一致,為天津市的跨越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在應對『入世』方面,除中央需要加強全國性的國有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完善、修訂金融法律、法規,調整中外金融機構稅收政策外,我們天津市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激勵機制,在人纔、工資、內部管理等方面引進競爭機制。
一要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精簡機構和人員。有效的激勵機制是促進業務發展的首要內部動力。從目前的情況看,中資銀行由於人員較多,利潤比較少,全面大幅度提高工資和獎金的可能性不大。為此,必須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合並、重組各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減少機構層次和中間環節,尤其是減少單功能的儲蓄機構,增加營業機構的服務品種和服務功能。二是要改革和完善符合商業銀行特點的乾部人事制度勞動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快人纔培養,提高整體從業人員的水平。加大乾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力度,建立起優勝劣汰的人纔激勵機制,改革現行工資制度,實行工效掛鉤,崗位工資制度,以實現人力資源的最優配置。切實改變中資銀行優秀人纔流失的問題。
(二)強化科技創新,從根本上改善服務手段。
科技手段落後對銀行業務發展的制約是有目共睹的。科技創新既包括將科技引入傳統業務領域,達到以科技代替人手工操作的目的,也包括金融產品的創新,創造新的業務增長點。我們天津市作為國際化大港口城市要在科技應用、金融創新、中間業務快速發展方面走在全國的前列。一是適應信息時代的要求,中資銀行應大力拓展家庭銀行,自助銀行、網絡銀行等新興業務。二是要大力開辦消費信貸業務。消費信貸業務在國外已經開展了很多年,而在我國則剛剛起步。從天津市的情況看,截至2001年7月末,個人消費貸款餘額只有124.72億元,僅佔貸款總額的5.94%,開展消費貸款潛力較大。中資銀行應大力發展消費信貸品種,同時,認真借鑒外國成熟經驗,允許大型企業集團等非金融企業開辦汽車等消費品融資信貸業務,進一步刺激市場快速發展。
(三)鼓勵中資商業銀行積極、穩妥、規范地拓展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是風險小、成本低、利潤高的銀行業務,必然成為外資銀行爭奪的重點。發達國家銀行的近一半收入是靠提供存貨款以外的其他中間業務的服務來實現。目前外資銀行在其已開展的一些中間業務如國際結算業務中的市場份額已達到30%左右。中國加入WTO後,外資銀行中間業務份額還將會進一步提高,結算業務比重會大大提高。預計在中國加入WTO五年之後,外資銀行必須在中間業務方面有所突破。
最近,人民銀行出臺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明確了商業銀行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可辦理中間業務的種類和范圍和深度,允許商業銀行開辦金融衍生業務、代理證券業務,以及投資基金托管、信息諮詢、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人民銀行這一政策的出臺,突破了現行《商業銀行》對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的限制,為中外資銀行的公平競爭,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中資銀行要抓住機遇,不斷拓展新的中間業務。
(四)努力探索天津市城市商業銀行新的發展方向和模式。
加入WTO,受到衝擊的首當其衝是中小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應在加強聯合、共同抵御風險方面有所突破,比如區域性聯合、部分業務的聯合=相互代理等。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擬加快研究城市商業銀行的合並重組方案,發揮天津市商業銀行的龍頭作用,形成輻射津冀晉城市商業銀行的網絡。一是加強業務合作,創建統一品牌。城市商業銀行行與行之間相互代理,共同拓展業務空間,還可以開展原來因勢單力薄無法承擔的業務如:共同貸款、聯合承兌等批發業務,這樣可以與現有業務形成互補,而不會加劇相互間的競爭。二是橫向並夠,當然也可以考慮城市商業銀行橫向並購。在城市商業銀行的聯合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商業化、市場化的原則,鼓勵天津市商業銀行到冀、晉、蒙收購其城市銀行。
(五)整頓金融秩序,維護金融債權,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結合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狠抓社會信用秩序的規范。嚴肅查處和糾正金融機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整頓金融秩序。運用法律、經濟、社會監督等多種手段,堅決揭露和糾正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維護金融債權。企業分立、合並和兼並、解散、撤銷、破產及相應債權債務的調整,是市場經濟下的正常行為。要根據民法、公司法,完善相應法規,制定實施細則,認真宣傳執行。商業銀行對貸款逾期不還和逃廢債務者,要及時依法起訴。對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要公開曝光。要發揮銀行協會的作用,對逃廢債行為嚴重的企業予以金融聯合制裁,配合企業主管部門主動做好落實金融債務工作,創建天津市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吸引國內股份制銀行總行、合資銀行總行落戶天津。
(六)積極探索,建立忠、外資合資銀行。
目前我市有14家外資銀行,均是國外獨資的商業銀行,還沒有1家合資、合作的銀行,我市應該積極探索,努力創造條件爭取設立一到兩家合資、合作銀行。在引進外資銀行眾多的方式中(如獨資、合資、開設分支機構等),以中外合資方式引進外資銀行對我們最為有利:首先,在中外合資銀行中,由於雙方共同參與經營管理,有利於中方更好地學習和掌握國際銀行業的發展情況和金融創新情況;再次,如果中外合資銀行由方控股,則中方在重大經營決策方面可有更多的決策權,從而使外資銀行的經營活動更能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的要求,有利於金融宏觀調控;四是在防止外國銀行的監管相對容易些。與中外合資銀行相比,外資獨資銀行的業務拓展能力、貸款規模及贏利水平都遠遠抵於中外合資銀行,從而也表明引進外資銀行的各種方式中以中外合資銀行對我們最為有利。
(七)提高中央銀行的監管水平,維護金融穩定,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一是在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原則上,根據關貿總協定及其附屬的《有關金融服務承諾的諒解協議》和國際通行做法,結合天津市金融市場與外資銀行的具體發展情況,宜采取對等的國民待遇原則,並輔之以最惠國待遇原則作為人民銀行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原則。
二是在監管主體方面,進一步明確監管主體的職責與分工及協調合作,對外資銀行市場准入、謹慎經營及市場推出的全過程實施監管,明確處罰權和處罰措施,完善監管指標體系,改進監管方式,制定和建立人民銀行與外資銀行母國之間信息交換與分享的有關規范,切實實行有效監管。
三是結合巴塞爾協議的規定,調整和完善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應加強市場准入方面的審慎性監管,根據天津金融市場和外資銀行的發展現狀,建立與完善外資銀行監管的量化指標體系,對其市充分有效的監管;在監管方式上,強調對外資銀行的持續性監管,明確和協調監管部門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的職責分工,確定檢查內容,規范檢查方法,建立定性分析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現場檢查制度,實現對外資銀行運行全過程的動態持續監控,從而改變長期以來我們在稽核方式上以非現場稽核為主而難以反映銀行真實經營情況的監管手段與方式。
四是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水平。目前我市中、外銀行同業協會已經成立,要發揮自律性組織的作風,通過行業規章督促中,外資銀行強化自身經營道德、作風、行為的自我約束,調整和規范法律無法直接發揮作用的某些具體領域的行為。同時,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員工的培訓,不斷地更新知識,更新觀念,努力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對銀行業實施監管,提高監管水平,以適應加入WTO的要求。
(八)加強外匯管理,維護我國國際收支平衡。
1、構建立體式外匯管理。外匯管理應綜合運用如下四類手段:一是行業管理和稅收手段。二是立項審批手段。將開放市場帶來的隱患和壓力,轉化有關部門立項審批的條件,以減少對我國涉外經濟的衝擊。三是貨幣政策與匯率政策。通過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調節國內銀根的松緊和國內需求,改變國內價格比和商品服務的競爭力,調節貿易收支和資本流動。四是資本管制手段。對資本項目交易及匯兌實施管制,既不受IMF的限制,也不完全受世貿組織的限制。
2、控制資本非法流出入。一是適時調整宏觀經濟金融政策,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縮小國內外利率差;增強人民幣匯率的靈活性,避免為資本非法流出入提供投機機會。二是加強外匯管理局、海關、銀行、稅務等部門協調合作,強化接售匯管理。三是加強對遠期信用證的管理。四是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涉外機構的外匯管理。五是加強對國內資本外逃的防范和控制。
3、采取審慎的外債政策。一是注意把握時機,在市場條件不利的情況下,決不可貿然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對外債發行的市場、金融條件等要權衡利弊;二是跟蹤監測外債結構的變化。三是嚴格確認境外發債主體的資格、加強對境內機構借用中長期外國貸款的管理。四是實現發債主體、債券結構多元化,減少市場變化帶來的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降低籌資成本,以增強外債的償還能力。
各位領導、同志,加入WTO在即,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及人民銀行總行的領導下,通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法規,為把天津市建成中國北方金融中心做出積極貢獻。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200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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