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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9月25日之公告,董事謹此公布於完成轉讓建議當時或其後所進行持續關聯交易之其他詳情。
由於排水公司及天津市政投資均由市政工程局管轄,而天津市政投資為公司之控股股東,故此污水處理廠收費協議、污水處理協議、建設商合約及海河橋管理合約所涉及之交易於完成轉讓建議後將屬於公司之關聯交易。然而,有關上述交易之協議條文仍按一般商業條款確定,而交易將於完成轉讓建議當時及之後在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中進行。因此,董事認為,持續關聯交易對各獨立股東公司合理。有關協議的詳細內容見10月18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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