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銀廣夏(0557)近日收到寧夏高級人民法院等訴公司共4起訴訟的《民事起訴狀》以及有關法院的相關《民事裁定書》。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四起訴訟的事由分別為:
1、中國工商銀行寧夏分行西城支行訴公司,請求判令公司償還在該行的貸款本金1億元(其中到期貸款1,200萬元)。
2、中國工商銀行寧夏分行新市區支行訴公司控股子公司廣夏(銀川)天然物產有限公司及公司,請求判令廣夏(銀川)天然物產有限公司償還該公司在該行的貸款本金4,516萬元(其中到期貸款800萬元)、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3、中信實業銀行訴公司,請求判令公司償還公司在該行的貸款本金金額9,900萬元(未到期)。
4、寧夏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訴公司案,涉及金額9,760萬元。
二、寧夏高級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銀川市中級法院分別依法作出訴前保全的《民事裁定書》,查封、凍結公司持有銀川廣夏吳都酒業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股權12,314萬股,廣夏(銀川)天然物產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水利工程設施、固沙工程設施等,天津廣夏(集團)有限公司的部分財產(限額人民幣9,900萬元),及寧都創業投資有限公司1,000萬元資本金。
三、公司正積極與債權銀行進行協商,尋求合理的解決辦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