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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今日發出聯合公告,宣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從事的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均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承接,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銷。這標志著我國集中統一的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本形成。
聯合公告指出,上述決定是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和《關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和章程的批復》等規定,經協商決定的。
聯合公告指出,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在2001年10月1日前已簽署且尚未履行完畢的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及其他合同(協議),自該日起轉移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繼續履行,相關債權債務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承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2001年10月1日之前對外簽定的合同(協議)及其業務規則中指明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履行的部分,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繼續履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今年3月30日,其成立為改革我國證券市場分散型的登記結算體制創造了條件。上述業務轉移和機構注銷將為提高登記結算效率、降低成本、控制風險奠定基礎。此外,集中統一的登記結算系統以它具有的拓展性和前瞻性,為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空間,它將有力支持市場的不斷創新發展,適應國際化的需要。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聯合公告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就業務轉移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和《關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和章程的批復》(證監發〔2001〕27號)等規定,經三方協商決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從事的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均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承接,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依法定程序注銷。
二、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2001年10月1日前已簽署且尚未履行完畢的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及其他合同(協議)自該日起轉移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繼續履行,相關債權債務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承接。上海證券交易所2001年10月1日之前對外簽定的合同(協議)及其業務規則中指明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履行的部分,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繼續履行。
三、上述相關事宜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上海分公司現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號;郵編:200127;電子郵箱:Leilu@ssc.crs.com;聯系電話:(021)58708888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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