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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證監會對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問題及有關人員予以公開批評。全文如下:
按照《上市公司檢查辦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於2001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對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巡回檢查。檢查發現,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公司治理結構的規范性,公司的獨立性,募集資金使用與招股說明書的一致性及變更程序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特別是資金管理的安全性方面問題尤其突出。
截止2000年12月31日,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達到3.689億元,佔公司淨資產41%,嚴重地侵佔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直接威脅到上市公司的資產安全。對上述問題,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未依法履行應有的決策、監督職能,其董事長羅日炎和全體董事、監事未勤勉盡責,嚴重違反了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誠信義務,有重大失職行為,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予以譴責。
現根據《上市公司檢查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決定對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羅日炎及董事胡德渝、李煒傑、劉莉、高斌、李俊、裴文春、胡堅、張愛軍、辛啟鵬、監事李勤、楊聞孫、肖文昌、賀衛予以公開批評。
責令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限期整改通知書》的要求抓緊落實整改工作,並將整改情況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予以披露。
對於湖北美爾雅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中國證監會已正式立案稽查,將依法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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