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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於9月18日從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捐助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明兩年,我國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擴大覆蓋面,全力解決『應保未保』問題,使所有符合條件的城市困難人口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部舉行的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捐助工作會議強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性工程,也是黨和政府解決城市貧困人口生活問題的根本措施,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這項工作。經過幾年的改革,我國已初步形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框架,但由於保障投入不足,還有相當多生活困難的城市居民沒有得到補助。會議提出,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進一步抓好城市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當前要將特困職工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明年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城市困難人口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會議要求各地嚴格貫徹執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中央直屬企業、省屬企業,尤其是遠離城鎮的軍工、礦山等企業的職工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任何地方不得以企業的主管部門、行業類型或所有制不同等理由,將中央直屬企業和省屬企業職工家庭排斥在最低生活保障之外;各級地方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逐年增加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要及時轉入『財政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實行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建立目標責任制,明確責任,對到期未完成任務或工作落後的要通報批評;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各級政府用於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數額、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等,以利於社會監督。
據悉,自1993年上海市建立並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全國各地普遍推廣這一做法,到1999年9月全國所有城市及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今年6月底,全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數已達45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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