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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目前正研究制定有助於金融資產公司向外資出售股權和債權、促進外資介入中國不良資產市場的相關政策規定,鼓勵各國投資者大規模進入中國不良資產處置市場。
在當天召開的第五屆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吸收外資參與金融資產重組與處置研討會』上,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認為,這標志著我國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將進入新階段。利用內資和外資兩種資源,開拓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不僅有助於加速金融資產處置,而且對金融體制改革具有積極促進作用。
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推動國有企業改革,1999年,我國政府相繼成立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四家金融資產管理企業,專門收購、管理和處置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參加今天研討會的這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在對外出售、轉讓、處置不良金融資產的業務中,將遵循國際通行的資產評估、定價等慣例,並在資產重組、債權重組、人員安置、辦理相關手續等方面給予戰略性投資者積極的幫助。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楊凱生認為,積極引進外資參與不良資產處置,拓展不良資產處置國際市場,至少有四方面好處:有利於加快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的進程,遏制不良資產價值的進一步貶損,提高資產處置效率和效益;有利於借鑒國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有利於降低管理和處置成本,實現規模效益;有利於國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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