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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單位總數不固定、投資者可按基金的淨值報價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贖回的基金。同封閉式基金相比,開放式基金有其獨特的優勢。首先,開放式基金允許投資者隨時認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對基金經理行為的約束機制較強,有利於基金的規范化運作;其次,開放式基金按單位資產淨值交易,有效地保證了投資者的利益,使投資者免受由供求關系引起的不利的投機影響;第三,由於開放式基金既可內部增值也可吸收新資金,因而有利於基金規模的壯大。
世界基金業的發展史就是從封閉式基金走向開放式基金的歷史。以基金市場最為成熟的美國為例,在1990年9月,美國開放式基金共有3000家,資產總值1萬億美元;而封閉式基金僅有250家,資產總值600億美元。到1996年,美國開放式基金的資產為35392億美元,封閉式基金資產僅為1285億美元。
投資者為什麼會青睞開放式基金呢?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開放式基金獨特的贖回機制使基金管理的競爭更加激烈,基金管理公司只有提供良好的業績回報、令人滿意的客戶服務和更充分的信息披露,纔能留得住投資者的資金,否則就會被市場淘汰。因此,開放式基金對管理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某種意義上說,開放式基金不僅是開放了基金的規模和期限,更是開放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不僅僅是以股票、債券為中心的投資公司,同時也是以投資者為中心的服務公司,除了做好研究和投資外,必須增加大量提高客戶滿意度的服務性工作,包括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諮詢,主動與投資者溝通,接受投訴,提供適合投資者需求的基金品種等等,管理公司將全力向投資者展示公司的競爭實力,基金的操作也必然會更加透明和規范。優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具備溝通—服務—投資的全面素質,單單靠提高淨值已無法在競爭中長久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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