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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剛剛掛牌上市的華紡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全部股權被司法查封凍結,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並表示將密切關注華紡股份有關事態的發展,敦促其及時披露應該披露的信息,擬就有關事項作進一步調查。
這位負責人稱,華紡股份(今年9月3日掛牌上市)近日發布公告稱,其第一大股東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華誠投資』)持有的2500萬股國有法人股於今年8月29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查封凍結,此事引起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及上市公司監管部等部門的關注。
他說,華紡股份在7月底刊登的招股說明書和8月27日刊登的上市公告書中,均未披露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於1999年5月28日判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華誠投資與中國華誠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清償所欠寶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逾期債務20,388,656元和美金1,513,500元且迄今並未執行判決等事宜。按照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信息披露准則,華紡股份在發行前應嚴格履行該項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上海證券交易所向中國證監會提供的材料表明,繼8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凍結2500萬股之後,8月30日和9月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又分別提請中國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公司凍結華誠投資持有華紡股份的其餘全部國有法人股。至此,華誠投資持有的8474.21萬股華紡股份全部被法院查封凍結。如果華誠投資仍然不能清償所欠債務,存在被查封的全部股權被拍賣償債或轉讓給債權人的可能,這樣,華紡股份第一大股東可能會變更。
這位負責人表示,證監會相關部門將繼續密切關注華紡股份有關事態的發展,敦促其及時披露應該披露的信息,並擬就發行人董事是否故意隱瞞重大事項、主承銷商及律師等其他中介機構是否履行了盡職調查義務、是否勤勉盡責作進一步調查。(記者張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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