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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迅速嚴厲打擊傳銷及變相傳銷。
通知說,最近一段時期,一度被禁止的傳銷活動又以各種名目在各地重新抬頭,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為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10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廣泛宣傳、深入揭批、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專項行動。
通知指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同時,要集中時間和力量,大力宣傳傳銷和變相傳銷的社會危害性,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自我低制、舉報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行為,營造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強大聲勢。
據了解,此次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是:廣東、廣西、湖南、河南、海南、湖北、四川、雲南、山西和河北。在專項行動期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派出工作組赴重點地區督促、指導、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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