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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家質檢總局陸續收到企業反映,在一些地方,某些單位借名牌產品評選之名搞層層評比、亂評比並以此強行讓企業加大投入、購置指定設備,有些機構還以配合宣傳名牌產品為名,搞變相盈利性收費。為此,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今天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借名牌產品評選之名亂收費。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開展名牌產品評價是推進名牌戰略的一項具體工作,其目的在於培育名牌意識,引導企業爭創名牌產品,並通過市場機制約束企業行為,使企業不斷提高競爭能力。實施名牌戰略,培育、扶持名牌產品是質檢系統的重要任務,名牌產品的評價工作要嚴格按照質檢總局頒布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名牌產品評價只分國家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除此之外不得搞任何其他形式和級別的評價。名牌產品的評價工作必須在名牌戰略推進機構的統一組織下,按統一的要求和規定,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並規范操作。各級質檢部門要嚴格執行《辦法》,堅決制止層層評比、亂評比的做法。
他強調說,開展名牌產品評價要遵循『市場評價為基礎,中介機構為主體,政府積極推進、引導、監督為保證,用戶滿意度指數為主要指標』的推進機制,突出市場評價,強調企業自願,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不得向企業收費,不得搞行政審批。今後,任何單位都不得打著評價名牌的旗號,以盈利為目的,索取和收受企業錢財。一經發現,有關部門將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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