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到底有何區別?綜合超市、百貨店、購物中心該如何劃分?中心商業區、區域商業中心、居住區商業又該如何界定?從即日起,眾多定位模糊的新概念有了標准版解釋,兩個上海市地方標准———《商業零售業態規范》和《商業分級設置規范》同時開始實施。
根據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和目標顧客等基本條件,《商業零售業態規范》對超市、便利店、大型綜合超市、倉儲商店、專業店、大型專業店、百貨店、專賣店和大型購物中心等9種零售業態的定義和特點都作出了明確界定。以規模為例,大型購物中心的營業面積要在10萬平方米以上,倉儲商店在1萬平方米左右,大型綜合超市和百貨店在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專業店在3000平方米以上,超市在500平方米以上,便利店在100平方米左右。專業店和專賣店則根據商品的特點而定。
《商業分級設置規范》則從優化商業布局出發,對本市各級商業設置作出細化規定。根據該規范,目前本市商業分為市中心商業區、區域商業中心、居住區商業、街坊商業、專業街、新城商業中心、中心鎮商業、一般鎮商業9個級別,具體指標涉及功能定位、服務對象、客流量、服務人口、基本商業面積等等。依據以人為本的原則,該規范提出,區域商業中心和新城商業中心的設置宜以塊狀為主、條狀為輔,建築形態宜采用購物中心的模式。同時,居住區的商業配置便民利民的業態業種,而菜市場、浴場和餐飲店等商業設施應該與住宅分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