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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加拿大晉富諮詢有限公司駐華辦事機構外資機構非法從事留學、移民活動大案。據稱,查處工作始自今年3月份,國家工商總局根據有關案件線索,在全國38個涉案地區統一部署、協調開展了對該案的調查。
在查處中,根據此案涉及面廣、涉案金額較大,違法行為具有典型性等特點,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嚴肅整頓移民中介活動、依法查處加拿大晉富諮詢有限公司境內代表處違法經營的工作方案》,明確了案件查處的步驟,提出了有關工作注意事項及相應工作措施。並以明電方式向北京、上海、廣東、天津等38個可能涉案地區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了《關於開展專項查處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涉案地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迅速行動,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查處工作。
現查明,加拿大晉富諮詢有限公司自1997年8月始,先後在北京、上海、深圳、合肥、鄭州、武漢、西安、南京、青島、福州、哈爾濱、大連等12個城市設立辦事處。此外,該公司未經審批登記,在廣州、南通擅自設立辦事機構。上述機構不同程度地開展過非法留學、移民中介活動,共發現該公司辦理留學、移民中介446人次,其中210人已辦結,尚有236人次仍處於辦理或諮詢階段。各辦案機關根據工商總局通知要求,重點圍繞加拿大晉富諮詢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無照開展經營活動展開調查取證及處罰工作。截至目前,已責令該公司的12家辦事機構停止違法業務活動,取締無證辦事機構2家,查扣從事違法活動的電腦主機8臺,罰款34700元,沒收違法所得近50萬美元。
通過對本案的查處工作,有關部門發現:隨著市場經濟秩序整頓工作的深入,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違法從事業務活動的問題普遍存在,整頓、規范的任務仍很繁重,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同時,與現實管理實踐需求相比,現行1980年國務院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法規的局限性、滯後性日益明顯,難以適應目前規范、管理常駐代表機構業務活動的要求。
為了進一步做好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國家工商總局決定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強對外國企業常住代表機構的監管工作:
一是在繼續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同時,將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監管工作,作為工作重點納入工作日程,盡快形成審批機關、行業主管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相互配合、協調一致的監管機制,切實規范其業務活動,並積累管理經驗,為加入WTO後,有效開展對外國企業經營性分支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奠定基礎。二是及時修訂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法規。在國務院相應行政法規未做調整前,積極做好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個別條款修訂的准備工作,重點解決管理權限過於集中,處罰力度缺乏的問題,確保日常監管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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