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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近日聯合出臺了大力支持上海外貿出口的10條指導性意見,要求在滬各中外資金融機構配合執行。
這10條金融指導性意見的主要內容是:積極創造條件,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辦出口退稅專項貸款等新業務。主動配合上海市浦東新區外貿經營權審批制度改革,經批准對注冊於浦東新區注冊資金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機電產品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研院所注冊資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具有綜合類外貿經營權或自營進出口權的各類企業,進行開立外匯賬戶試點。以大力提高出口收匯核銷系統的技術支橕能力為切入點,以發放出口收匯核銷單、收匯和核銷三大環節為服務重點,不斷簡化和規范業務流程,有效縮短業務辦理時間。對考核結果為A、B類的企業按需發放核銷單,對C類企業強化出口收匯核銷政策和業務指導,對D類中從事造船、大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等出口收匯周期較長的企業,可比照A類企業的政策為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業務。
與此同時,鼓勵企業以對外工程承包、境外帶料加工等多種形式『走出去』,帶動和擴大國內設備、技術、建築安裝、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出口,支持企業開展與推動出口有關、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國際商務活動。不斷探索上海市特殊經濟區域外匯監管和服務的新模式。在現已開通北京、南京等異地外幣清算的基礎上,新近將開通與北京的美元清算業務,並將繼續擴大外幣清算服務范圍,加快同周邊和其它地區間的外匯資金流動速度。
人行上海分行和外匯局上海市分局負責人表示,面對當前世界經濟持續走軟和我國出口不容樂觀的形勢,上海將進一步加大貨幣信貸和外匯管理政策的支持力度,切實改進銀行信貸支持、外匯管理與服務,維護良好的金融外匯秩序,以大力和有效促進全市出口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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