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我國將於今年9月1日實施新的重型柴油車國家排放標准。國家環保總局於8月30日提醒各有關機動車制造企業,要嚴格按照新頒布的國家機動車排放標准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停止生產不達標車型,改產符合標准要求的新車型。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保護大氣環境,今年4月16日,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了新的國家機動車排放標准,其中涉及重型柴油車的新標准將從9月1日起正式實施。
與老標准相比,柴油車排放新標准加嚴10-30%。標准規定,自2001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產的裝用壓燃式發動機、大於3.5噸的重型車輛及車用發動機,包括柴油車和柴油與天然氣混燒的客車及貨車,排放標准都必須符合GB17691-2001《車用壓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的要求。
國家環保總局負責人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有關企業不得繼續生產不符合新標准的車型;愈期繼續生產超標車輛的企業,國家有關部門將責令召回治理,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據了解,國家有關部門近期將公布不達標的車型名錄,並對這些不達標車型的停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