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昨天開始,天津市旅游質量監督檢驗所對全市200家旅行社進行為期兩天的投保責任保險情況大檢查。凡未按規定投保的旅行社將從9月1日起責令停止營業。有關部門提醒廣大游客,9月1日後出門旅游的游客應選擇有《旅行社責任保險證書》的旅行社。
據了解,將於9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取代了1997年實施的《旅行社辦理旅游意外保險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在實施的4年中,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旅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但不能轉嫁旅行社的責任,旅行社抵制責任風險的能力沒有保障。旅行社責任險的出臺,正是彌補了旅游意外險的不足,擴大了旅行社利益的保護面,適應了旅游市場發展的需要。規定要求,旅行社所繳納的保險費不能在銷售價格中單獨列項。投保的最低標准是國內旅游每人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8萬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16萬元。國內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200萬元,國際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400萬元。但由於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例如疾病等,不包括在旅行社責任保險之內,還是由游客自己承擔。為了減輕損失,解除後顧之懮,業內人士建議,游客可以再自行上一份旅游意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