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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島內外廣泛關注的臺灣『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會議(簡稱『經發會』)於8月26日下午結束,會議共達成322項共識,其中在兩岸經濟關系方面,確認放棄戒急用忍政策,盡速與大陸協商三通議題。臺灣當局領導人在會議閉幕時要求臺行政部門必須全部落實『經發會』共識,並在兩個星期之內提出具體計劃及進度。
26日上午,臺『經發會』兩岸組就最後的共識進行討論。由於兩岸經貿各項議題,環環相扣,具有高度的相互關聯性,經過討論,兩岸組決定在彼此包容不同意見的前提下,以一攬子方式表決,最後達成36項共識。具體內容為:
一、確定推動兩岸經貿發展的基本原則為『臺灣優先、全球布局、互惠雙贏、風險管理』。
二、大陸投資『戒急用忍』政策改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一)由產、官、學界組成專案小組,定期檢討放寬大陸投資產業及產品項目。
1、凡有助於提高臺灣產業競爭力、提昇企業全球運籌管理能力者,應積極開放。2、在島內已無發展空間,須赴大陸投資方能維系生存發展者,不予限制。3、赴大陸投資可能導致少數核心技術轉移或流失者,應審慎評估。
(二)放寬大陸投資資金限制,並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1、大陸投資資金來源應多元化。2、檢討放寬上市、上櫃公司及其他個別企業在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等有關限制。3、放寬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個案,建立專案審查機制。
(三)在建立相關配套措施及保障投資安全的前提下,開放企業赴大陸直接投資。
(四)配合大陸投資政策調整,准許未經核准赴大陸投資的廠商補充報備登記。
(五)強化大陸臺商產業輔導體系,積極協助臺商降低投資風險。
三、建立兩岸資金流動的靈活機制,主要做法包括:
(一)進一步開放OBU與大陸金融機構直接通匯。
(二)循序開放島內金融服務業赴大陸進行業務投資、設立分行(分公司)或子公司。
(三)開放大陸資本來臺投資土地及不動產,並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開放大陸資本來臺從事事業投資,以及逐步開放大陸資本來臺從事證券投資,並以QFII制度對大陸資本進行有效管理。
四、有關加入WTO與兩岸三通方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配合加入WTO進程,開放兩岸直接貿易及兩岸直接通郵、通訊等業務,並適度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進口。
(二)整體規劃兩岸通航,在兩岸簽署通航協議之前,擴大『境外航運中心』的功能及范圍,開放貨品通關入出境,減少兩岸間接通航之不便。
五、在照顧到臺灣安全的前提下,開放大陸民眾來臺觀光,主要做法包括:
(一)采總量管制方式,完善配套管理措施。
(二)建立安全事項之通報及緊急事故之處理機制。
(三)實施方式:與大陸方面協商相關問題與實施時機,必要時以試驗方式先行推動。
六、兩岸協商問題:建議當局盡速凝聚朝野共識,化解『九二共識』之分歧,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定位兩岸關系,擱置政治爭議,盡速與大陸方面協商三通及其他攸關人民福祉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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