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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產業部近日下發通知,要嚴控合資公司入侵電信市場。即中國從事電信業務的經營商組建內資合資公司,必須直接控股 51%或以上,纔能獲得電信經營許可,否則,新成立的合資公司必須重新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有報道說,這項規定意味著,包括廣播電視系統在內的『行業外部』勢力,將很難通過和目前七大電信運營商的合作達到進入電信市場的目的。更有人士認為這是一種新的『壟斷』,有悖於市場開放原則。昨天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國務院體改辦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史煒。
問:此政策的出臺是否與WTO原則有衝突?
史煒:沒有衝突。因為進入電信市場是分兩個層次,即設備制造和服務運營。服務運營又分為基礎運營和增值服務。而WTO關於我國電信市場開放的規定中也明確,到2004年,進入基礎電信的行業外資金不能超過49%,進入增值服務的外資不能超過50%。這項規定也是對進入電信市場的外資公司的身份進行一個資格認證。
問:此舉對目前三網融合的前景有什麼影響?
史煒:沒有影響。因為『三網』目前還是一個模糊概念,有一種說法是計算機網、互聯網和電信網。但無論是哪三網融合,也都是傳輸的資源優化,與股份沒有關系。
問:電信和廣電系統合作與發展的前景如何?
史煒:從資源優化角度來說,這兩個行業應該是合作互補的。如廣電系統有龐大的環狀光纖光纜,但現在的利用率並不是很高。如果可能與電信共享,網絡運營商就可以降低成本,而服務商之間的競爭也會加劇,用戶即可從中受益。但這還要取決於整個市場的需求情況,因為現在是概念需求大於實際需求,也就是所謂的泡沫,但這也不是壞事。
問:如何理解『全世界范圍內廣電系統都是自然壟斷』?
史煒:廣電是一個特殊的領域,承擔著一個國家的宣傳任務,需要由國家授權,並不是誰想做就可以做。因此廣電的傳輸資源就擁有了特殊的行業壟斷性。同時在我國有關WTO的談判中,也沒有涉及到廣電資源的開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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