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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海南省糧食管理部門決定,從2001年8月份開始,該省將正式取消市鎮居民憑《糧食供應證》購銷糧食的制度,今後不再辦理新的糧油供應關系手續,這是海南省市鎮居民口糧供應方式改革的又一重大舉措,預示著在市場經濟越來越發達的今天,作為特殊歷史時期產物的《糧食供應證》即將結束它的歷史使命。
據海南省糧食局局長宋建海介紹,從8月份正式取消《糧食供應證》制度後,該省將不再辦理新的糧油供應手續,此前有關糧籍管理的文件和規定以及印制的『供應證』已同時廢止。今後有關居民糧食供應的檔案,由各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檔案資料管理的規定要求進行整理,並由當地檔案管理部門集中管理。
1955年開始實行的《市鎮居民糧食供應證》制度是糧食統購統銷管理體制的產物,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管理糧食供應的方式之一。46年來,在糧食短缺的情況下,《糧食供應證》對城鎮居民實行糧油定標准、定價格和限量憑證供應制度,對於保證城鎮居民的糧油供應,安定人民生活,維護社會的基本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取消《糧食供應證》後,海南省各級政府將進一步認真落實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合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保持糧食生產穩定;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制度,逐步增加糧食儲備規模;加強和改善糧食流通管理工作,搞好糧食購銷,確保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
據了解,海南省取消《糧食供應證》制度是在國家有關部門在5月份決定取消了『市轉證』制度後實行的,是全國第一個取消糧食供應證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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