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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關部門近日再次重申:家庭承包經營制是中國農村經濟體制的基礎,是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的基石,必須長期堅持,決不能有絲毫動搖。
一九七八年,中國開始以生產環節為中心的農村改革,重點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主要解決農民與集體的關系問題。實踐證明,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是億萬農民的歷史選擇,符合中國的基本國情,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中央作出決策,延長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不變』。
近一時期,農村土地工作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新情況、新問題:一些地方至今沒有把二輪承包落實到戶;部分乾部隨意收回農民的承包地,強迫農民搞土地流轉;還有的地方竟然要農民拿錢買斷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這些錯誤做法,嚴重侵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違背了中央的農村土地政策。
發展農村經濟,深化農村改革,開展農村的各項工作,都要在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進行,各級乾部對此一定要統一認識。
長期堅持家庭承包經營不動搖,是廣大農民的意願。農村改革以來,中共中央土地政策受到農民的廣泛擁護,農民希望土地政策穩定。因此,一定要尊重農民的意願,保持家庭承包經營政策的連續性和長期性。
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物質利益所在。要把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核心就是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在法律規定下,給予農民充分的土地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理權。
長期堅持家庭承包經營不動搖,是建立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家庭承包經營、鄉鎮企業、村民自治等農村改革都是農民的首創,農民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只有充分發揮億萬農民的創造力,農村經濟纔能快速發展,農村改革纔能進一步深化。
從中國國情看,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農業仍將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土地是農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事實證明,凡是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的地方,往往出現的問題就多,社會就不穩定。所以,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是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最大因素。
當前,由於農產品價格低迷,市場疲軟,農業比較效益下降,不少農民紛紛外出打工,部分地區出現了土地拋荒現象。應該看到,目前農民向非農產業轉移還處在不穩定狀態,因此,不能將農戶因農業效益過低暫時不願種地當成農民不要地,不能將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變成人為地將農民從土地上趕出去。解決農村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探索行之有效的辦法,各級乾部不能一遇到困難就對家庭承包經營產生懷疑,甚至否定家庭承包經營。
當前,各地必須首先把農村土地二輪延包工作紮實做好,將土地承包落實到每一戶農民手中,使群眾滿意,讓農民安心。二輪延包搞好了,給農民以『長效定心丸』,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更加穩固,農村社會纔能穩定,農村經濟纔能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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