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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著我國目前海洋管理最高水平的廈門首期海岸帶綜合管理示范項目取得全面成功,日前,國際海事組織、東亞海域環境管理合作機構與廈門市政府正式簽定第二輪合作協議。
廈門市本著『立法先行、集中協調、科學支橕、綜合執法、管海一盤棋』的原則,從1995年起,先後制訂了12部涉海法規和規章,形成了較為完整的海洋綜合管理法律框架。協調所有分屬中央、省、市的涉海部門,成立具有集中管理職能的海洋管理辦公室,改變了以往各自為政,權限交叉又留有大量空白的混亂狀況。根據廈門海域的自然資源與可持續發展狀況,將340平方公裡的海域劃分為不同的功能區,使廈門海洋帶的基礎建設、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實現了協調發展,海洋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科學化的軌道。廈門市對海洋管理的積極探索,得到聯合國計劃開發署、國際海事組織、全球環境基金組織的高度評價和大力支持,於1997年被列為東亞海域污染防治管理計劃的一部分。國際海事組織評價,廈門市在實現經濟高速發展、人口快速增長的同時,基本保持了海域環境的總體水平,其首期成果為中國乃至東亞海洋管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期示范項目將與廈門市構築生態型海灣城市的規劃同步進行。近期重點在九龍江河口環境治理、西海域綜合整治與開發等方面。東亞海域環境管理合作結構還與國家海洋局和廈門大學簽署協議,共建廈門海岸帶可持續發展國際培訓中心,對東亞地區國家的政府官員和海洋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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