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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正在研究制定並逐步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以徹底扭轉因目前財政資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門和支出單位多頭開戶、重復開戶造成『糊涂賬』的混亂局面。
所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就是將所有的政策性財政資金全部集中到國庫單一賬戶,並規定所有的財政支出必須由國庫直接支付。在這種制度下,財政資金的使用,由各部門根據細化的預算自主決定,由財政部門核對後准予支出,財政資金將由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給商品或勞務供應商,而不必經過支出單位進行轉賬結算。為便於各部門小額零散支出的需要,財政部門可為預算單位設立當日清算的流動賬戶。在實際支付之前,所有的資金都集中在國庫,財政部門可以統一調度。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後,支出單位的財政資金都集中存放在國庫,有利於財政部門對資金加強統一調度和管理,使庫款調度更加靈活。同時,也將從根本上改變目前財政資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門和支出單位多頭開戶、重復開戶的混亂局面。
財政部門內部實行預算的編制、執行、監督相對分開,從機制上防止營私舞弊。財政部門、支出單位、結算銀行都持有可以相互核對的資金支付賬冊,預算執行規范透明,有利於加強對財政資金支出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杜絕不合理支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還能有效地防止利用財政資金謀取私利等腐敗現象的發生。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後,一方面,財政部門要嚴格按預算辦理財政資金的支付,有利於強化預算約束;另一方面,支出部門按其部門預算與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簽訂支付合同,不需要像以往那樣要等財政部門把資金劃撥到賬戶上以後纔能支付。
由於未支出的財政資金集中存放在國庫,財政可根據庫款情況決定國債發行品種和數量,可以減少短期國債的發行量和利息支出,減輕財政負擔。
目前,這項改革正在進行試點,以便從根本解決現行財政管理中的不良現象和問題。(財文)
為什麼要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實行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對中國百姓來說還是個新名詞。其實,這項制度與我們每個人都有切身關系。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屢禁不止,『小金庫』泛濫成災,專項資金被截留、擠佔、挪用,對這些現象大家深惡痛絕。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在一定意義上是這些現象的『克星』。
權威人士指出,我國現行的國庫管理制度難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要求。一是重復和分散設置賬戶,大量預算外資金游離於預算管理之外;二是財政收支信息反饋遲緩;三是收入執行中征管不嚴,財政收入流失嚴重;四是支出執行中資金分散撥付,各種問題時有發生;五是容易誘發腐敗現象。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就是將所有財政性資金統一集中到國庫單一賬戶,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由國庫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是『直通車』式的撥付,不再經過主管部門層層下撥。這樣做,有利於加強對政府財政性資金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從根本上改變資金分散管理,部門、單位多頭開戶,『小金庫』泛濫等混亂局面,也有利於從源頭上、制度上防治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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