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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橋日前收到上海證管辦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書》,針對其中提到的有關資金被大股東佔用以及擔保等問題,公司今日披露了董事會制定的整改方案。
據公告,外高橋被控股股東上海外高橋(集團)公司佔用資金較多,共計3.96億元,主要是歷史上墊款、資金往來、利息等原因造成的。集團公司目前已承諾於2001年12月31日前以資產、土地或現金的方式解決這筆錢款。
在擔保問題上,外高橋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公司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三聯發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現象較為嚴重,涉及金額為人民幣1.494億元,美元2440萬元。公司董事會對此也拿出了整改方案。(記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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