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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昨天在『核准制下律師從事證券業務研討會』上指出,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絕不允許弄虛作假,對凡是弄虛作假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除了證券監管部門要作出處罰以外,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要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絕不姑息遷就。
段正坤說,近幾年來,律師在從事證券業務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目前對證券律師的管理仍然是一個比較薄弱的環節,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都要切實履行管理律師的職責,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約束,嚴格監督;要進一步配合證券監管部門加強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設,把律師從事證券業務的各個環節、各個層面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避免律師執業的隨意性。
他表示,為認真解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司法部已決定從今年8月份開始,嚴肅行風行紀,純潔律師隊伍,堅決查處一批違法違紀的案件。(周菡 段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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