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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制藥品廣告市場的混亂局面,規范藥品廣告刊播行為,7月1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制度》並發布了『第一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百消丹、益肝靈、蓋中蓋、瀉立停等大家熟悉的藥品廣告,這些藥品都因在某些地區存在違法現象而在當地被管理部門撤消。
據藥監局介紹,今年1- 6月份全國因擅自篡改等原因總共撤消了藥品廣告批文316份,撤消藥品廣告數量是去年全年的一倍。
目前違法藥品廣告主要有五種,分別是:未經審批刊播的藥品廣告、使用過期失效藥品廣告批准文號的廣告、偽造冒用藥品廣告批准文號的藥品廣告、被依法撤銷藥品廣告批准文號的廣告、以及被禁止進行廣告宣傳的藥品廣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在嚴格藥品廣告審批的同時,加大藥品廣告的刊播檢查力度。同時,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刊播藥品廣告的媒體進行監控,及時發現並查處違法藥品廣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司副司長李洪生告訴記者:『我們藥品管理監督部門,對撤銷違法藥品廣告的批准文號,在一年內停止該企業、該品種的藥品廣告申請,並對它這個品種的廣告文號在同一時期內宣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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