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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市場關注的外資企業國內上市問題,近日終於有了進一步的說法。據《證券時報》報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日前發出的一份通知中明確表示,現有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請上市發行A股或B股,這意味著外資企業國內上市的大門已經打開。另據記者了解,外資公司上市的具體操作辦法正在制定之中,一俟出臺,上市即可提上日程。
這份《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辦公廳關於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問題的通知》說,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發行A股或B股,需獲得外經貿部同意,而且要按規定和程序設立或改制,還需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上市後,其非上市外資股比例應不低於總股本的25%。
記者留意到,去年證監會為解決B股公司非上市外資股流通問題,曾發布通知稱,B股公司外資發起人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後,可以在B股市場上流通,外資非發起人股可以直接在B股市場上流通。而根據外經貿部的這份通知,發起人和非發起人的區分已取消,僅規定擬上市流通的外資股存續應超過一年,以及在轉發B股後,非上市外資股佔總股本的比例不得低於25%。
外經貿部通知還要求,外資企業申請改制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須符合有關規定,並報外經貿部審批。至於外商投資性公司所持有的非上市外資股,暫時不得轉為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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