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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建立的對國內外投資者投資北京市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回報補償機制,將結束長期以來北京市的許多基礎設施項目主要靠政府投資的歷史。
在6月29日結束的北京市城市市政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國際研討洽談會上,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郭浚清向中外投資者介紹說,長期以來,由於投資規模大、投資周期長、回報率低等原因,北京市的許多基礎設施項目主要靠政府投資建設,國內外投資者難以進入北京市的基礎設施領域進行投資建設與經營,使北京市的基礎設施建設不能滿足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長的需要。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領域向社會開放,北京市政府已建立了經營性基礎項目投資回報補償機制,推出針對投資基礎設施項目力度較大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對投資北京基礎設施的國內外投資者給予適當的補償。
在基礎設施投資主體方面,實行多元化。凡是具備產業准入條件的企業,均可以成為北京市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主體。
在優惠政策方面,在目前價格不能到位的情況下,對通過招標選定的投資企業所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給予免交如城市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項目的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四源』費、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和防洪費等部分稅費。
為了使對城市基礎設施的優惠政策能落到實處,北京市政府還采取建立補償基金,對中標價格與政府定價之間的差額進行補償;給予投資企業一定數量、一定期限的開發用地,平衡建設資本或成本預算;給予投資企業在其建設經營的項目中一定期限內的特許經營權;政府協助投資企業申請國外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並支持投資企業資本證券化的運作;對於投資規模很大並在短期內難以回收資金的項目,政府可投入一定數量股本金,參與企業投資與經營;政府為投資者協調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外部相關公用條件,使國內外投資者投資北京的基礎設施項目能得到應有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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