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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有一塊土地種麥,他在合法地勞動和收獲,並且能夠產生效益,而此時,如果有一個畜牧者非法闖入在此麥田裡放牛,牛吃了麥子,但養牛的收益遠遠高於種麥的收益,並且畜牧者補償了農夫種麥應得的收益以後,畜牧者還有收益。那麼,法律應該選擇什麼樣的規則,是選擇對畜牧者的違法行為進行懲罰,還是應當允許畜牧者以承擔補償責任為代價而獲得牛吃麥的權利,因為這樣對整個社會來說達到了效益最大化。這是英格蘭經濟分析學派的法律學家科斯提出的題目,在經濟分析法學家看來,使社會效益最大化和交易成本最低化,應當是法律追求的目標。
就在證監會對億安科技和中科系事件進行嚴厲追查的時候,被許多媒體稱作『中國第一莊』的新疆德隆此時卻突然在媒體上大造聲勢,雖然是低調的,但是言語中透著一股咄咄逼人的氣勢。極少在公開場合露面的德隆老總唐萬新前不久也走上了前臺。更令人吃驚的是,他們在不斷地宣傳在產業投資的巨大成績的同時,對於業內許多人的許多猜測也毫不諱言。德隆在產業方面確實做得非常成功,但業內人士認為它在二級市場上極有可能存在違規行為,即利用相對較小的產業投資獲得二級市場巨額的利潤。雖然誰也沒有充足的證據表明他們是這麼做的。
實際上德隆有可能就是闖入中國資本市場放牧的那個人!
從1996年開始,德隆陸續進駐新疆屯河?600737?、湘火炬?0549?、合金股份?0633?三家上市公司。截至去年2月份,由於德隆的介入,上述三只股票漲幅分別達到750%、710%、1215%。三家公司大規模股本擴張更是成績顯赫,湘火炬從1股變成2.96股,屯河從1股變成6股,合金股份擴張最快,從1股增到7.45股。在今年監管部門對『中科創』、『億安科技』進行追查的情況下,屯河、湘火炬等『德隆系莊股』仍然長坐強莊,不為所動。
有人說,德隆的許多做法有『惡』的成分,但是它絕對不是最惡的那一個,而且二者性質是不同的。客觀地說,比起那些與上市公司直接合謀操縱股價的機構來說,德隆在產業投資方面做法是認真的,2000年同1996年相比,湘火炬的總資產由3.36億元增長至23.1億元,淨利潤由164.5萬元增長至8595.8萬元;合金投資的總資產由1.33億元增長至13.9億元,淨利潤由834.6萬元增長至4803萬元;新疆屯河的總資產由4.13億元增長至19.1億元,淨利潤由2694.6萬元增長至9185.8萬元。
但是,可能也正因為這樣,在證監會已經拿億安科技和中科創業開刀時,德隆卻反而從幕後走到了前臺,唐萬新的一句話可能表明了他們的心態:『中科創業的銷售收入纔有10億元,而我們的銷售已經達到了300億。怎麼可以拿我們與他們相比呢!』這話在證監會聽來,不知會作何感想?倘若一個10億元的中科創業都讓人認為差點鬧出什麼金融危機來,那麼如果要查德隆的話,那不是要鬧出大地震來嗎?執法的成本太高了。唐萬新還有一句話更加坦率和耐人尋味:『中國證券市場決不能照抄全球法律,要尊重中國現實,歷史地看問題,現在看,扼殺的代價太大了。』
我們至此應該明白了德隆為什麼到現在還在挺著腰在說話,這一想法實際上是監管當局心頭永遠的痛。作為監管者,證監會的主要職責是監督和管理,是執法,但實際情況是,在這一過程中,經濟上的考慮卻一直是證監會考慮的重點,雖然這兩者從長遠來看應該是一致的,但是短期來看,這兩點在多數情況下是非常矛盾的,法律面臨的是如何合理地分配權利和義務的問題,而經濟學所要解決的卻是如何充分地利用資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財富總量。經濟分析法學的另一個重要的代表人物、美國人波斯那在《法律的經濟分析》一書中認為,經濟思考總是在司法裁決的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說,執法者不可能不認真審視自己執法行為的經濟學後果。
很多人感覺證監會在處理去年下半年以來證券市場上的一些違規事件方面仍然稍顯手軟,基金黑幕事件到現在依然是不了了之,對於億安科技事件的查處,雖然揪出了四個莊家,但是,知情人很快指出,真正幕後黑手實際上並未浮出水面,也許連證監會都嫌水太深,再查下去誰也不知道股市將受到多大的衝擊,最後索性交給公安部門了事兒。眼不見心不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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